政策原文:《江門北-鹽田港鐵路貨運班列補貼實施方案(2021年修訂版)》
圖片解讀:《江門北-鹽田港鐵路貨運班列補貼實施方案(2021年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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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方案的背景:2019年9月16日,市政府出臺《江門北-鹽田港鐵路貨運班列補貼實施方案》,對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具體承接從江門北到鹽田港,并在江門北站使用鹽田港班列的企業(yè)進行政策性補貼。經(jīng)3年多來的有序運行,鹽田港班列取得了肯定的經(jīng)濟和社會效應,政府的政策性補貼對班列的正常運行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也對下一步珠西物流中心發(fā)揮“一中心聯(lián)通三港口”,打造“買全球、賣全球”的大型通道體系、服務大灣區(qū)的物流樞紐平臺、連接珠西粵西面向大西南的通道、深化“深圳-江門”合作的窗口起到持續(xù)穩(wěn)定的促進作用。
二、實施方案的補貼對象: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以集裝箱重箱形式使用江門北與鹽田港之間的進出口鐵路貨運班列,且遵守鐵路貨物發(fā)運規(guī)則的物流運營企業(yè)進行補貼。時間范圍以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貨物運單》或運輸數(shù)據(jù)清單上顯示的發(fā)站承運日期為準。
三、實施方案的補貼標準:20GP貨柜,補貼運費200元/柜
40GP貨柜,補貼運費400元/柜
其他柜型參考40GP,按400元/柜補貼
四、實施方案的補貼方式:針對班列集裝箱重箱,實施江門北-鹽田港雙向單程補貼,每程在鶴山市只得申請一次補貼,按補貼對象提交并經(jīng)審核確認的相關資料據(jù)實發(fā)放補貼??赏瑫r申請深圳市相關補貼。
五、班列補貼的分擔比例:由江門市財政和鶴山市財政按2:8比例共同分擔
六、實施方案的實施時間: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