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央關于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和省、江門市有關工作要求,切實推動我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任務的落地落實,6月25日,鶴山市委依法治市辦召開第二次全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協(xié)調推進會。市委依法治市辦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長馮杰暉和市委編辦分管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監(jiān)局、市自資局分管行政復議工作領導及指定的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協(xié)助人員,部分單位指定的行政復議工作聯(lián)絡員參加了會議。
會上,市司法局副局長源景方傳達了中央、省、江門市關于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相關文件精神,部署我市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有關銜接工作的安排。與會部門圍繞我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的相關問題,重點就人員編制盡快劃轉、過渡期案件高效辦理和行政復議工作協(xié)作配合等進行深入研討和充分交流。市委編辦表示,將會在職責范圍內對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給予最大支持,以確保機構設置、編制人員與改革需求相適應,各單位需共同做好現(xiàn)階段的銜接工作,確保改革期間工作不斷、秩序不亂。
最后,市委依法治市辦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長馮杰暉強調,一要統(tǒng)一思想,凝聚共識,堅決執(zhí)行黨中央的決策和上級的部署,大力推進我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全面優(yōu)化行政復議資源配置。二要整合力量,團結協(xié)作,各單位要做到相互配合不推諉,做好現(xiàn)階段行政復議案件的辦理工作,共同維護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的良好形象。三要以人為本,復議為民,做好告知與引導等工作,方便群眾找準改革后的復議機關,不能因改革而影響公民合法權益的保障。
會議結束后,與會人員先后參觀了市司法局的“一梯四中心”(即加裝電梯、建成公法、普法、行政復議、社矯中心),馮杰暉同志親自介紹了建設情況。
鶴山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大事記
自開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以來,我市以更高標準、更嚴格的要求、更大力度,主動擔當作為,積極將我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各項工作做細做實,富有成效。
2020年6月23日,印發(fā)《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認真貫徹學習中央通知精神。
2020年7—8月,開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調研。
2020年9月,草擬《鶴山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2020年11月20日,在市委十二屆第189次常委會會議上匯報了我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
2020年12月4日,在市政府黨組會議上進一步研究部署我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
2020年12月31日,雅瑤、古勞、鶴城、共和、宅梧5個司法所設立了行政復議案件受理點。
2021年3月,開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第二次調研。
2021年4月,籌備行政復議規(guī)范化建設。
2021年5月24日,在市委常委會會議上匯報了我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
2021年5月31日,發(fā)布《鶴山市人民政府關于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
2021年6月,開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宣傳月活動。
2021年6月7日,鶴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中心及庭審室啟用。
2021年6月8日,召開第一次全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協(xié)調推進會。
2021年6月10日,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鶴山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成立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6月11日,印發(fā)《鶴山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2021年6月15日,印發(fā)《關于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
2021年6月18日,按程序公開招錄12名行政復議輔助人員。
2021年6月25日,召開第二次全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協(xié)調推進會。
2021年6月28日,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自資局、市市監(jiān)局確定8名業(yè)務骨干協(xié)助辦案,組建行政復議工作隊伍,舉辦第一期行政復議業(yè)務培訓班。
2021年6月30日起,鶴山市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鶴山市司法局承擔市人民政府“統(tǒng)一受理、統(tǒng)一審理、統(tǒng)一決定”的行政復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