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華:
我局于2023年8月11日對你作出《廣東省鶴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社會保險待遇追回決定書》(鶴社保追字〔2023〕005號),請你退回多領社會保險待遇人民幣1830.9元。因我局無法與你取得聯(lián)系,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廣東省失業(yè)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jiān)督條例》第六十五條、《廣東省查處侵害社會保險基金行為辦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向你公告送達社?;鹱坊貨Q定書。
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附件:廣東省鶴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送達公告(黃敏華).pdf
鶴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