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規(guī)劃建設信息,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制定本指南。
一、公開原則
堅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不斷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yōu)質服務。
二、公開內容
鶴山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主要是涉及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以及法律和規(guī)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或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信息,不屬于公開的范圍。
三、公開形式
(一)主動公開
1.鶴山市城市綜合管理局網站
(http://www.yamaxunweb.com/gzjg/sfbm/hscgj/);
2.報紙、刊物、廣播、電視和專業(yè)網站等媒體。
(二)依申請公開
1.申請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填寫《鶴山市城市綜合管理局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申請人應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非當場申請的可用復印件、傳真件或電子圖像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受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
(1)書面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書面、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當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提交申請表,當場提出申請。
為提高效率,申請人對申請信息的內容描述要詳盡、明確,盡可能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fā)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受理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鶴山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受理地址:鶴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號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750)8860522
傳真電話:(0750)8860519
郵政編碼:529700
四、申請?zhí)幚?/span>
我局收到《申請表》后向申請人出具回執(zhí)。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須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本局受理申請后,按以下方式作出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五、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依申請?zhí)峁┱畔?,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成本費用的標準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本局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六、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鶴山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投訴。投訴電話:(0750)8860522